刚下单的酒店马上退 在线平台“不可取消”被消费者投诉
2019-10-09来源:北京青年报
广西消费者曾女士向消费者网反映 ,她于10月2日下午15:16在美团网上预订了10月4日和5日入住广州大学城南国会国际会议中心的3间客房,费用共计2179.14元。预定三小时后,由于家人身体不适,只好临时取消行程。当天下午18:33分,曾女士致电该酒店前台,请求取消订单。酒店服务员称,只要不是当天入住都可以退订,让她联系美团办理。
曾女士在美团APP上申请退房后,很快收到美团答复:此订单不可退订不可更改。曾女士多次交涉,美团仍拒绝退订。她再次致电酒店,酒店前台称只能找美团解决。无奈之下,曾女士于10月3日晚上申请改签,美团同样拒绝改签。
北青报记者登陆了美团平台相关酒店的预订信息发现,该酒店在房型介绍时并未明示“不可取消”,而点开相应房型的价格选项后,才会显示“不可取消”。不仅如此,在其他在线预订平台上,该酒店也是类似情况。对于显示“不可取消”的房间多家在线预订平台明确显示为:“订单确认后不可取消/变更,如未入住,酒店将扣除全额房费。”也有平台表示,只有在订单不确认的情况下,将解除预授权或全额退款。
“这个酒店所有的订单均规定不可退订不可更改,明显属于霸王条款!” 曾女士表示,自己在订房时只当作普通预订,并未特别注意不可改签不可退订的条款,行程改变后,第一时间联系了酒店和美团,双方都有足够的时间另外接单。而且在沟通过程中,她同意就自己占用的时间资源买单,允许扣除部分费用,但美团坚持一分钱不退。“在没有提供任何服务的情况下,扣除消费者全部费用非常不合理。”
针对以上消费者投诉问题,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成员、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认为,平台和卖家通过格式条款,约定一旦预订成功不接受退订或变更,应该属于排除消费者合法权利的无效条款,也即俗称的霸王条款,其内容不具有法律效力。
“刚预订就不可更改和取消,还有违自愿、公平、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,平台和商家应当予以纠正。”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孙颖认为,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26条规定,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、通知、声明、店堂告示等方式,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、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、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、不合理的规定,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。
中国法学会消法研究会副秘书长、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陈音江认为,消费者下单后由于自身原因退订,确实应该承担一定责任,但商家在没有提供任何服务且离入住时间较长的情况下,扣取消费者全部房费明显有失公平。他建议参照机票和火车票退改签规则,制定阶梯式的在线酒店退改政策,根据距离入住时间的长短扣取不同比例的违约金。
文/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鑫
编辑/樊宏伟